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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规范增值税发票开具和印章使用的通知
来源: | 作者:zhongshuozixun | 发布时间: 2020-07-17 | 2035 次浏览 | 分享到:
公司各部门、分公司、办事处:为进一步规范增值税发票开具和印章使用的管理,有效保障公司各项工作顺利进行,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和切身利益,特对增值税发票开具和印章使用做进一步规定


关于规范增值税发票开具和印章使用的通知

公司各部门、分公司、办事处:

为进一步规范增值税发票开具和印章使用的管理,有效保障公司各项工作顺利进行,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和切身利益,特对增值税发票开具和印章使用做进一步规定:

一、公章使用管理规定

1、公司各部门、分公司、办事处因业务需要申请使用公章时,须由部门、分公司、办事处填写《公章使用申请表》、《合同盖章申请表》,用印事由应电脑打印填写(负责人意见、签字和日期可手工填写),事项说明要全面准确,不得涂改。

2、如需使用法定代表人签章,须由公司领导签字后方能使用。

3、用印次数为所盖印章数量的总和,包括法定代表人签章的用印数量,应电脑打印填写,不得涂改。

4、对于需要加盖印章的咨询成果文本(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建议书、可行性研究报告、实施方案、评估报告、清单控制价评审报告、监理报告等)等,须提前装订成册,不得在装订之前的散页上盖章,严禁在无正文内容的空白纸、空白表格及空白介绍信上加盖印章。

5、与河南中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签订合同的原则上须是法人单位,与个人及非法人机构、内设部门等签订合同须报请公司领导同意。

二、增值税发票开具管理规定

1、公司各部门、分公司、办事处申请开具“增值税普通发票”和“增值税专用发票”时,须填写“开具发票申请表”(工程资讯类、招标代理类和其它类),申请表内容应按照实际经营业务情况如实填写,不得要求填开与实际交易不符的内容,应电脑打印填写(负责人签字和日期可手工填写),不得涂改。经公司领导审批后财务管理部方可开具发票。

2、需为购买方或接受服务方开具“增值税普通发票”时,应提供购买方或接受服务方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;如需为购买方或接受服务方开具“增值税专用发票”时,应提供购买方或接受服务方完整的开票信息及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。完整的开票信息包括:购买方名称、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、地址、电话、开户行及账号。

3、对虚开发票行为或开具虚构业务内容的发票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,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。

本通知未尽事宜,由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。

 

 

河南中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

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三十日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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